财政部7月12日下发《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立了“按改造户数和财政困难系数等因素发放棚改补助金”的资金分配原则,拆迁面积和拆迁户数在计算财政补助金过程中所占权重分别为30%和70%.根据《办法》,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将按照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面积、拆迁户数两项因素的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其中,拆迁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拆迁建筑面积,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依据;拆迁户数以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依据,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