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大国发院BiMBA
本文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教授2015年12月23日在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办的2015中国公共财政论坛 “十三五期间的财政政策”研讨会上的发言摘要。
刘怡教授认为根据消费地的原则征税可能更加合适。根据我的消费地来决定我的税收,这样一个基础才能匹配消费者所在地的公共产品。直接税当中的所得税和财产税,可以按照“人在哪里,税在哪里”的原则征收。商品税也应该从生产地的原则转向消费地的原则。
营业税改增值税带来的影响超出了事前的预期。目前统计的结果显示,在金融、房地产、建筑业三大行业尚未进行营改增改革的前提下,营改增造成的税收减少已经达到4800多亿元。因此,在“十三五”期间,营改增面临的压力可能更大。
营业税改增值税带来的影响超出了事前的预期。目前统计的结果显示,在金融、房地产、建筑业三大行业尚未进行营改增改革的前提下,营改增造成的税收减少已经达到4800多亿元。因此,在“十三五”期间,营改增面临的压力可能更大。
下面我将谈谈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问题。没有税收来源就没有公共品的供给,因此合理的税基非常重要。OECD出台了关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15个行动计划,中国政府也出台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悉尼宣言的核心是利润应该在经济活动的发生地以及价值的创造地被征税。
增值税是按照企业的注册地对企业进行征税。因此,增值税成为激励各个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核心动力。地方政府的核心任务就是吸引企业到本地进行注册,本地就可以获得企业创造的税收。比如一个手机在广东生产,上海分销,四川销售。税收主要为广东获得。因此广东、上海有竞争力,是因为这些地方能把最厉害的企业吸引过来。
西气东输工程是最让我关注的问题。一线工程从新疆到上海,经过13个省级地区,但是只有新疆和上海能够从中征税。二线工程也经过很多省份,但是中间的省份都不能从中收税。新疆与上海签了2003年到2007年五年的合同,每年上海要从征税中支付给新疆1亿。新疆还把一线工程在宁夏断开,以东是上海的公司,以西是西部的管道公司。上海的中石油公司还包括管道、销售两个公司,前者征营业税,后者征增值税。营改增之前地方之间对税收划分比较清楚。但是营改增之后,每个省都只能对注册在本地的企业征税。以甘肃为例,西气东输管道运输总共10万公里有1万多公里在甘肃,但是甘肃无法从中收税。而维护当地这些管道是会产生费用的,这个公共服务费用由谁支付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地方政府面对公众压力,只能将压力往上级推。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的税收制度进行调整,进行更加合理的分配。
再以互联网购物为例。腾讯去年的游戏销售额达到448亿,这个销售额是由全国的消费者创造的,但是腾讯注册在深圳,这个税收是否应该全部由深圳获取?现行的税收制度没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京东、淘宝等也有同样的问题。
这种状况需要新的思路来考虑。根据消费地的原则征税可能更加合适,像美国一样,在哪里消费,税收就归哪里。根据我的消费地来决定我的税收,这样一个基础才能匹配消费者所在地的公共产品。比如我们的孩子在北京上学,我们使用北京的公交系统,那么我们的这部分税收应该归在北京才合适。
基于这样的原则,我们可以重新考虑税收在地区之间划分的原则,加强税收与公共品提供之间的匹配。直接税当中的所得税和财产税,可以按照“人在哪里,税在哪里”的原则征收。商品税也应该从生产地的原则转向消费地的原则。
生产地原则是造成生产过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投资引导带来的税收结果是生产过剩的重要原因。如果调整到消费者原则进行征税,是否会产生新的经济增长模式,这值得我们深入讨论。
因此,从这些角度来讲,新的税收原则可能需要建立,也需要大家更多的关注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