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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多少才是合理的?

来源:每日商报 
李郁葱
李郁葱

  (评论员)

  老百姓(603883,股吧)最关心的莫过于个人收入的多寡,而所谓个人收入,个税也是其中组成的一部分。消息报道称,个税起征点调整在全国两会上再度被提起。我想,个税起征点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那是因为个税起征点关系到我国数千万工薪阶层的纳税多少和是否需要纳税。

  如果提高个税起征点,那么就有更多低收入人群是不需要纳税或者少纳税了。

  实际上,关于要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声音,一直就不绝于耳。2011年我国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0元调至3500元后,个税起征点连续5年“岿然不动”。这几年来,房价、物价不断上涨,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再调高?一个比较统一的声音是,要提高,但提高到多少才是合理的?这个比较复杂,现在,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在目前的物价和消费水平下,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才比较合理。

  他的依据是:在个税起征点不变的情况下,衣食住行的物价指数却在上涨,“叠加效应”导致许多居民交税后能存的钱越来越少。个税,说到底关系到千家万户,它的出台肯定要有严密的调查和逻辑。从笔者的切身体会来看,现在在街上逛,看到那些招工广告,哪怕是个没有技术含量的洗碗工,其起薪也在3000元以上了。

  但调整个税并不容易,个税起征点调整幅度过低,则没有太大意义,而个税起征点调整过高,或将影响到税收改革的效果。因此也有建议可将依照目前11种收入的分类征收改为所有收入按大类征收,同时将税收累进的宽度拓宽,“目前的税收税率累进标准分为7档,这导致中产阶层赋税较重。今后可适当调整为5级,降低一部分累进税率,也是可行的办法之一。”

  给个税减减负,这是多数人的意见,但如何减却是门学问。

  所以就有政协委员提出,供给侧提供了价格适宜的优质商品,就需要需求侧对这些商品进行消化。为了刺激这部分需求,应当对个人消费者予以减税。

  根据国家统计局每年的统计公报,从2011年到2016年这五年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的上涨幅度都在1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也在连年上涨,其中2011年上涨5.4%,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涨幅也都超过了2%,至今累计上涨幅度在1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现有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需要做进一步的上调,以减少低收入者的税收压力。其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额也应当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例如内地可参考中国香港,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对于已婚人士、需要供养子女父母或是兄弟姐妹的人士都有相对应的税收优惠,这样相比于一刀切征个税的做法更加公平。

  个税改革势在必行,但如何改,我们当拭目以待!

  这几年来,房价、物价不断上涨,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再调高?一个比较统一的声音是,要提高,但提高到多少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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