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第一财经
税收,这个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继营改增全面推行之后,再一次因财政部长楼继伟关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发言,引发讨论热潮。
楼继伟在7月23日于成都召开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称,应积极推动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改革,目前还没推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体制问题,另外是会涉及到利益调整,这是最难得到统一的。因为只要涉及真正的收入再分配,改革就会受到阻碍,但必须义无反顾去做。
除了收入再分配,税制改革必行的另一个因素是,中国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开始出现背离迹象。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上半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64979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同比增长9.4%,相比2015年上半年和全年增长均高出3个百分点左右。然而,今年上半年的GDP增速为6.7%,低于去年同期和全年水平。
经济发展决定税收规模,税收来源于经济。通常而言,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具有基本的线性关系。税收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当比较合适,因为这样既能保持宏观税负的基本稳定,也能比较好地体现税收的中性特征。也就是说,目前中国经济增长与收入出现的背离,需要通过税制改革让税收回归中性特征。
实际上,中国税收体制整体格局上已与经济状况不相符合。官方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宏观税负为30.1%,但加上政府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等隐性税负,税负痛苦指数不低。中金公司此前发布的数据是,2014年中国宏观税负即高达37%,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水平。但在一些新领域新行业,如新经济之中共享经济,以及电子商务和数字金融等,税收涉及极少,与其日益壮大的经济规模不甚协调。
回顾历史,中国上一次全方位的税制改革还是1994年,当时源于经济体制转型——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此后虽历经多次调整,但随着经济大规模增长与经济结构的改变,中国整个税收体制都受到了冲击。
至于税制改革目标,则需从两个主要方面考虑:均衡发挥税收中性特征和促进社会公平及财富再分配。
发挥税收中性特征,一方面要为目前税负较重的企业减税,以减轻税负提振实体经济。如今年5月全面推开试点的“营改增”,不仅让企业整体税负减少,且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另一方面,如楼继伟所言,可考虑对新经济的部分行业征税,逐步体现经济规模与税收水平匹配和扩大税基。
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及财富再分配,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改革无疑是重点方向。对于个税,如今一定程度上沦为“工薪阶层所得税”,违背了调节收入的设定初衷,改革势在必行。两会期间,楼继伟称个税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中国将转向综合个人所得税体系,但四个多月过去并没有更多消息。
于房产税,从收入再分配角度而言,确实是重要手段,对超过一定居住标准的房产拥有者进行征税,可以起到调节财富和增加税收的作用。同时,对于平抑楼市、挤出泡沫亦有一定作用。但在税率和征收范围等构成要素,以及是否给予地方自主权等立法模式方面,制度设计时还需通盘考量。
毋庸置疑,税制改革如果涉及到增设税种或调整征收模式,都将阻力重重。楼继伟在谈到个税和房产税方案时即称,目前仍未正式推出的主要原因为信息征集能力弱以及利益调整阻碍。信息征集能力尚可以通过提升技术手段化解,但对于既得利益集团阻碍改革进程,则需考验决策者的施政智慧。
总之,税制改革不仅“义无反顾”,且刻不容缓,毕竟,经济面临下行压力面前,留给改革的时间已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