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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金融业营改增税负只减不增


 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金融业营改增税负情况汇报,确保只减不增;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更好服务“三农”,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任务,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扩大就业。会议确定,一是狠抓政策落实,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是合理设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得随意抽贷、压贷、断贷。推广无还本续贷。三是坚决清理整顿融资过程中的各种不合理收费,支持金融、融资担保机构优化绩效考评指标,为小微企业和“三农”减费让利。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大额存单、可转换票据、集合债券等产品,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小微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会议指出,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各行业实际税负总体下降,但由于多种原因,有些金融企业税负增加。随着改革深入,营改增减税效应将更大显现。要适时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引导企业用好增值税抵扣机制,确保金融业税负只减不增,稳定市场预期。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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