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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路客运增值税由11%降至3%

 来源:长江商报

    12月1日起,湖北省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为期三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近日,湖北公路客运集团透露,“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可用抵扣进项税额的多少,公路企业由于可供抵扣的进项税额有限,所以税负不减反增。 
    据测算,湖北公路客运集团一年流转税将多支出2000万元,行业或将面临亏损停业。为此,湖北省国税部门出台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实行简易增收办法,增值税率由11%降至3%。 
    “营改增”公路客运税负翻三倍 
    “以往的营业税,是按营业额全额征税,不能扣除经营成本,有重复征税的弊端。”近日,湖北公路客运集团总经济师兼财务部长高峰介绍,国外早就开始用增值税,今年7月国家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分批扩大至全国10个省,就是为了调整税收结构,给企业减负。 
    湖北公路客运集团下属有20个分支公司,除了两个靠物业租赁未涉及客运外,其他18个公司都在此次试点范围内,所以影响还比较大。“此次营改增政策的核心是抵扣。”高峰说,企业应缴增值税多少,是由销项税减去进项税之后的差额决定的。因此“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可用抵扣进项税额的多少,如果可抵扣额度少,税负则不降反升。 
    根据规定,道路运输业各项营运成本中,只有新购车辆、车辆维修、燃油、日常办公、营业用水等支出能够进行进项税抵扣,而占营运成本比重较大的人工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均不属于该范围。 
    高峰说,公路企业能够进行抵扣的只有45%,包括加油、车辆更新等。抵扣项只有达到72%,才能与以往持平。那么,之前营业税,是按照营收额的3%征收,改为增值税之后,税率上调至11%,税率则翻了三倍,抵扣项又太低,造成的局面就是公路客运企业税负大幅度上升,没有达到国家给企业减负的初衷。 
    公路客运行业或面临亏损停业? 
    经高峰测算,集团一年流转税是3000万元,若“营改增”,每年则上升到5000万元,一下多出2000万元。他解释说,公路客运企业购进车辆等固定资产,虽可做进项税抵扣,但车辆的更新周期较长,该集团是6年更换一次车辆,每年更新率只有10%。车辆购置的进项税抵扣效果也十分有限。“现在的客运企业,大多是成立多年的国有企业,购买车辆毕竟有限,顶多是更新。” 
    “营改增”在试点期间,若不及时出台政策,都将面临亏损停业。高峰认为,我省最大湖北公路客运集团,以及其他如捷龙、汉光等公路客运企业,都将面临同样的困境。 
    他举例,现在客运站的票价日常都是8折左右的折扣价,只有在节假日和春节期间,才会恢复原价。那么以后,税负上升,企业为了生存只能恢复原价,部分班线在没有铁路竞争的情况下只有抬高票价求生存。 
    最坏的情况就是,“企业将无法经营,甚至是停班。” 
    湖北省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出台 
    今年8月到11月,省客集团就一直在进行换票工作,由地税换为国税发票,今天早上在宏基客运站,也将发出第一张由国税部门监制的车票,这位乘客是在网上购买,前往宜昌。 
    今年上半年,省客集团也注意到“营改增”将会带来的影响变化,通过省交通厅、省运管局协会等,向省国税局进行协商,并且专程到上海、江苏等地学习取经。 
    高峰介绍,对此国税部门也关注到了公路客运行业的问题,并且为此专门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考虑到省客集团不仅是一家企业,也承担了湖北武汉很大的社会责任,比如每年春节送农民工返乡,以及防汛期间提供车辆进行运输等。 
    国税部门将公路客运行业也划归到公共事业范围,在试行期间实行简易增收办法,增值税率由11%降至3%,还是和以前营业税一样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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