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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冰:要征房产税请从减税开始

来源:转自互联网 
  这几年,每逢房地产市场回暖,市场便开始忧心政府会出重手打压,而最担心的就是推出房产税扩大试点时间表。

  不过,最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财政部调研时谈到了税收制度改革,却强调房地产税收制度和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是中长期要认真研究的两大税制改革。而所谓“中长期”,也被外界解读为房产税改革的推进还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难以出台。

  房产税的出台,之所以广受期待,在于业界普遍认为在经济企稳向好、城镇化、货币政策不收紧等多重利好下,2013年房地产市场会继续回暖并面临新一轮上升压力。很多人认为,要想稳定房价,遏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等都是“挠痒痒”,只有房产税才是降低房价的“杀手级应用”。

  房产税作为地方税种,会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和房地产投资环境,舆论对于房产税也有很多期待。而在我看来,房产税或能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但对控制房价并没有多大用处,而由于房产税是按市价估值,为增加税收,地方政府甚至有诱因继续推高楼价。

  的确,若以“土地财政”的角度来揣测地方政府未来的行为方式,地方政府完全有动力以推高地价的方式不断间接推高存量房价。而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历史来看,物业税与房价无关,房产税终将推高房价。英美早已实施了房产税,但美国依旧经历了多次房产泡沫;日本也早已开征物业税,但泡沫式房价涨幅比中国还过分。

  目前国内经济的重心之一早已放在结构性减税上,要想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没有什么方法比减税更简单。而在房产税领域,增税特别是增加保有阶段的税收,并不能控制房价。

  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面临的问题不是税负过轻,而是税负太重,或是重在开发,轻在保有。所以,在增加保有的房地产税之前,请把开发环节的税负降下来。

  去年,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后李长安曾表示,一些地方的税费已占到房价的40%左右,如果再算上土地出让金,税费总和接近房价的一半。而所有这些税费都会计入开发成本,最终由购房者买单。

  统计显示,如果把房地产商开发一处楼盘的过程,从立项到完成销售进行分解,整个过程向各级政府机构缴纳的税费涉及到七大类37项支出。这些支出包括房地产开发前期的土地出让金、拆迁管理费,以及后期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数据还显示,从单个城市来分析,上海的开发项目总销售收入中流向政府的份额最高,为61.84%,而北京市流向政府的份额为42.42%.

  目前房地产市场的问题是该征的没有征、不该征的却征得太多,应做结构性减税,将流转环节税收腾挪到保有环节,让个人购房的税收成本乃至总体成本不因房产税推出而提高。

  国内的房地产市场往往与腐败、仇富联系在一起,而高房价更激起了社会的公愤。在这种情况下,更应尽快推出结构性减税为前提、房产税为代表的长效机制。而要征房产税请从减税开始,一切不以控制房价为目标的房产税,都是有失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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