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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新疆应当尽早争取营改增试点

来源:转自互联网 
  我国目前税制改革的“重头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省市已达12个,新疆应该尽早争取营改增试点,消除重复征税,为企业减负。这是此次自治区两会上,自治区政协委员、民盟新疆区委会副主委、新疆财经大学财务处处长苏斌教授提出的提案。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被外界视为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流转税制度最重要的一次变革,直指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平衡。

  中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主要的两种流转税,几乎涉及国内所有的企业和行业。营业税是地税,增值税是国税,如何协调各方利益是改革的关键问题之一。

  2012年1月1日,上海市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营改增”试点。

  随后我国逐步增加试点省市,截止去年12月,我国已经纳入“营改增”试点省市已达12个,纳入改革企业户数约91万户。

  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从试点情况看,“营改增”带来了明显的减税效果,最先试点的上海市,去年1至10月税收收入减少225亿元,北京市试点两个月税收收入减少25亿元,试点“营改增”省市的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减轻。今年可能会扩大“营改增”试点省市的范围。

  汪蔚青说,展望2013年,“营改增”在多地试点的基础上还将选择部分行业全国试点。根据改革部署,将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并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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