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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税收伦理是大税改路径

来源:转自互联网 
  厦门大学和经济参考报社23日联合举办“2013年中国宏观经济高层研讨会暨中国季度宏观经济模型春季预测发布会”。综合多位学者在会上就财税体制改革发表的意见,2013年营业税改增值税扩围很可能成为突破口,2014年财税体制改革有望全面启动。(2月25日《经济参考报》)

  大税改是税收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宏观层面的税改。最近几年,零星的税改呈遍地开花之势个税改革告一段落、“营改增”试点推进……税改,尤其是大税改,是公众所期待的。税收是重要的经济杠杆之一。税率高低、税种变化、税收多少,其实是“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与博弈,税率与税种是否合理关系民众、民生。

  大税改需要有“微观注脚”。“微税收”就是从微观角度来认识与理解税收的杠杆作用,从微小税收征收变化来启发宏观税收政策,从具体税种税率的调整体现税收政策的“藏富于民,还富于民”。

  重构税收伦理是大税改的重要路径。只有站在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重新审视现行的税收政策,才能高起点进行大税改。税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潜伏的“暗礁”阻碍改革,树立“以人为本”、“以企为本”的税收新伦理,无疑是最好的“潜水艇”,可以规避风险。通过大税收实现科学合理的税负,这也是给企业及纳税人政策性注入“经济血液”,满足其生存与发展所需,让他们有动力、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

  大税改必须凝聚“大智慧”。所谓大智慧起码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官智与民智;其二,理论智慧与实践智慧。大税改要形成官智与民智的结合与互动机制。民智的可贵之处在于启发官智,形成民智与官智的“1+1>2”。运用民智民意来解决经济、社会的难题以及改革的困境,既是尊重民意的体现,更是科学决策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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