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勤)
近一个时期,村民王幸福为广大农民维权的事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到底是为什么?
事情还得从前年发生在河南省宜阳县的“抗税案”说起。
2002年11月,河南省宜阳县发生了数起暴力征税的事件,其中一件发生在高村乡叶沟村。11月13日,叶新超拿着钱赶到收税地点准备交税,说了几句过激话。结果,叶新超被乡干部用警车拉到乡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他被迫脱掉大衣和棉鞋,跪在水泥地上。经村干部说情,叶新超被罚了300元才算完事。当这些事传到高村乡满丰凹村村民王幸福耳朵里时,他感到十分气愤。于是,这位在一些人眼里并不安分,但平时很注意学习政策的村民作出了一项出人意料的决定:以一个普通农民的名义,开始秘密调查暴力征税事件。
此后,王幸福先后花了9个多月的时间,自费在宜阳19个乡镇中的13个乡镇,调查了230起“抗税”事件。调查的结果是,在“抗税”事件中所涉及到的200多农户中,无一例是真正抗税的“钉子户”。他们中大多数有亟待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遗留问题,如村乡两级欠他们钱不还、该分地的没分地、农业税计税依据有差错等。征税时,农民想给乡镇村领导提出来,希望讨个说法。
王幸福在经过详细调查后,着手撰写调查报告。他将写好的调查报告向中央、省相关部门大量投递。他的调查报告引起了中央及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媒体也开始关注王幸福。《半月谈内部版》(2004年第7期)以《王幸福:以一个农民的名义调查真相》为题,对王幸福的自费秘密调查事件进行了首次报道。随后,这篇报道被260家媒体争相转载。他两度被中央电视台请到北京录制访谈节目。
农民王幸福成了名人,成了农民的“维权英雄”,但宜阳县的有关部门却认为王幸福反映的某些问题不实。宜阳县委宣传部向媒体提供的材料称,2002年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一年,由于一些农民纳税意识差,所以想方设法不缴农业税。在征税的过程中,税务人员工作方法简单,出现了个别强征强收的现象。从县里提供的调查结果看,与王幸福所反映的情况有一些出入。关于农业税征收问题,县委宣传部提供的资料作了这样的说明:税费改革前宜阳县人均负担农业税94元、平均每亩土地负担62元,税费改革后人均负担30.1元、平均每亩土地负担22.5元,减负率分别为67.9%和63.7%。王幸福反映所谓多征农业税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他不懂农业税的某些政策规定。
对于王幸福反映的问题,宜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在每一个自然村张贴布告,公布农业税政策,同时向农民公开了4部监督电话。县领导还欢迎他直接向县里反映情况,要相信县里可以把问题“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