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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个省区市顶格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记者近日获悉,31个省(区、市)以及大连、宁波、深圳、厦门、青岛5个计划单列市,自今年起至2027年,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重点群体和招用重点群体的企业,均分别按国家规定的最高上浮限额扣减相关税费。

今年8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2万元(每户每年)的限额标准扣减当年应缴税费;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的,按6000元(每人每年)的定额标准扣减当年应缴税费。限额标准和定额标准最高分别可上浮20%、30%,即上浮至2.4万元和0.78万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和定额标准。

从事个体经营的重点群体包括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企业招用的重点群体包括企业招用的脱贫人口、在相应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等。

记者近日从税务部门了解到,31个省(区、市)以及大连、宁波、深圳、厦门、青岛5个计划单列市均按最高限额标准2.4万元和定额标准0.78万元对相关纳税人实施优惠。

有关专家表示,相较之前的税费优惠政策,本次税费减免主要提高了重点群体创业的扣减税费标准,此举将更大限度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助力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应届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搭上创业就业“直通车”。

为确保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优惠政策落地落细,各地税务部门创新服务举措,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与市人社局拟定建立劳动者就业信息交换和协查机制,将税惠礼包精准送至纳税人手上;甘肃税务部门创新宣传辅导方式,针对重点创业就业人群进行点对点辅导、一对一答疑和“屏对屏”帮办;广东税务部门通过健全优惠政策享受台账等举措,精准锁定应享政策人员,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辽宁税务部门优化完善“政策找人”机制,让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优惠政策。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近年来招录重点群体人员176人,占同期平均员工总数的6%,累计享受招录重点群体就业税费减免超过500万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省下‘真金白银’,既能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又能有效促进社会就业创业、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一举两得。”三安光电执行董事林科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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